| 本报讯 近日,在京出席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人大代表、作家二月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自己“不成熟的想法”:“如果给作家免税,不向作家征收个人所得税,能够刺激作家的原创力。”此说法一出,立即引起广泛争议。
二月河表示,他是站在作家的立场上考虑文化原创力严重不足的问题,建议可以考虑为作家免税,对一些纯文学文化的出版社实行低税制,设立中国自己的“诺贝尔”奖,以刺激文化原创者的积极性。他补充说,作家人数不多,整体税费不高,给他们免税,不会对中国经济发展造成大的负面意义。而且,对作家和出版社实行免税或低税,可以降低书价,打击盗版,促进文化生态的良性循环。他表示,希望能在合适的场合和其他代表交流意见,争取到认同,再写成提案。
对于二月河这一考虑,有作家表示赞同,他们表示,文学作品从构思到完成,要经过很长时间,而一旦作品出版,税收却是在瞬间完成,“这无疑是非常不公平的”。相关出版业人士也表示,中国出版业的税率大大高于英美等出版大国,严重制约了出版业的发展。
但更多人表示不赞同。他们认为,作家并非特殊群体,更不是弱势群体,“免税”一说无从说起。而且,作家收入就平均意义而言已经不属于较低范围。同时,纳不纳税,纳税多少,与作家的原创力也没有必然联系。
作家阎连科表示,作家是社会中的普通人,不应享受特权。作家余华认为,作家的创作和交税没有必然关系。他表示,自己在国内出版作品交13%的个人所得税,欧美出版译本,则要交税33%-34%,中国的税收制度对作家还算“客气”。上海作协副主席陈村也表示,国家对作家的征税已经有百分之十几的折扣存在,“作家并不是我国最弱势的群体,免税势必会造成作家与其他职业之间的不平等”,他认为,免税并不能够解决有些作家的困境,“对某些收入本来就不高的纯文学作家而言,免税对他们帮助不大。他建议,与其为作家免税,还不如请求国家拨出更多的创作基金。
本报记者金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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