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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至上:灾难的精神资源

日期:2008-06-05 作者:钱理群 来源:文学报


    ——震灾中的思考之一

    钱理群

    ●灾难毕竟是一个非常态的状况。我的忧虑正在于,回到原来固有的生活里,我们会不会故态复萌?我相信这绝不是杞人忧天。

    ●如果不珍惜抗灾中爆发出的美好的东西,不把它转化为精神资源,将其遗忘,甚至成为自我炫耀的资本,那就是犯罪。

    ●“以人为本”,就是“一切为了每一个个体生命的健全发展”。只有实实在在地为每一个个体生命负责,政府的权力才真正获得公信力和合法性。

    将灾难转化为育人、治国的精神资源

    震灾使我们对什么是“当今之中国”,什么是“当今之中国青年”,什么是当今的“时代精神”,以及“当今之中国青年”和“时代精神”应该建立起什么样的关系,承担什么责任,都有了新的认识。我们应该感谢的,是灾区里的受难者,是他们承受了这一切生命的苦难,正是他们在危难中表现出来的坚韧的生命力量,对生活的渴望、友爱与互助,奉献与牺牲,才激发了、点燃了全民族、全人类,以及我们每一个人,内心同样具有的爱与力量。

    我也有这样的恐惧,即灾难过去“以后”的恐惧。灾难毕竟是一个非常态的状况,人们最终还要回到常态之中;我的忧虑正在于,回到原来固有的生活里,我们会不会故态复萌,又恢复了那个自私的、颓废的自我、那种冷漠的、互不信任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那样一种僵硬的、官僚化的、非人性,反人道的权力运作?……我相信这绝不是杞人忧天,因为我们体制的弊端依然存在,我们国民性的弱点依然存在。

    现在,我要提出的问题是,我们有没有可能打破这样的循环,能不能把这次灾难的“非常态”中爆发出来的人性之美、人情之美,变成一种稳固的社会与精神的“常态”?我以为,首先要作理念的提升,即把在抗灾中从人的生命本能中爆发出来的人性美、人情美,提升为一种新的价值观,新的伦理观,同时对我们原有的价值观、伦理观进行反思。但仅有理念还不行,必须要有制度的保证。也就是说,我们还需要将抗灾中所展现的政府和人民的新关系,提升为一种新的治国理念,并进行一系列的制度建设。同时也必须正视这次救灾所暴露的制度缺陷,为我们正在进行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四大改革提供新的推动力。这就是这十多天来,我一直在紧张地思考,并且想在今天和年轻的朋友们一起讨论的问题——

  “如何将灾难转化为育人、治国的精神资源?”

    这首先是我们这些幸存者的责任。大家不要忘了,抗灾中所爆发出的所有的美好的东西,都是以数万人的死亡和数十万人的受伤为代价的,这浸透了死难者的鲜血。如果我们不珍惜,不把它转化为精神资源,将其遗忘,甚至成为自我炫耀的资本,那就是犯罪。

    敬畏生命,一切为了每一个个体生命的健全发展

    这次抗灾,最为响亮,最激动人心,也最具有凝聚力的口号,大概就是“人的生命重于一切”。这里,实际上是提出了一个“生命至上”的理念,强调的是人的生命价值的至高性与普世性。

    所谓“至高性”,就是认定人的生命的价值具有绝对性,它高于一切价值,它本身就是目的,而不是手段,一切与之相违背的价值,都应该受到质疑。长期以来,我们却奉行着“为了某个崇高的目的,可以无条件地牺牲人的生命”的理念,这是一个似是而非的观念。当然,人可以为了信仰而献出生命,这次抗灾中就有这样的牺牲,献身者应该为我们所崇敬。但是,这必须是发自内心的自主选择,其内在动因正是自我精神发展和完善的需要。这和外力的强制侵害与剥夺是不能混为一谈的。而且即使是这样,也是应该尽量地减少,不能轻言,更不能鼓励牺牲。这是一个不能让步的底线。

    人的生命至上,同时是一个“普世性”的观念。这次震灾中的全国、全世界的同一条心,启示我们,这样的普世价值,就是人的生命至上性。这也是我们大家共同的体会和体验:救助每一个遇难者的生命,在这一目标面前,原来存在的所有的分歧,论争,利害冲突,都变得不那么重要了。

    因此,通过这次救灾,我们应该毫不含糊地将“敬畏和尊重生命”(也包括大自然的生命)作为一个基本的价值,普适性的价值确立下来,并融入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生命是美丽的,活着真好”,应该成为我们每一个人,特别是年轻人的基本的、稳定的、不可怀疑、不能动摇的信念。

    “生命至上”有着非常丰富的内涵,需要作更深入的讨论和分析。根据在这次救灾中的观察,体验和思考,我觉得它至少有八个层面的意思。

    第一,我们讲的“生命”,是有明确的指向的,就是具体的、一个一个的“生命个体”。在中国传统观念中,很少强调“个体的人”的。因此,鲁迅等先驱者在上一世纪初提出“个”的概念,在五四时期提出个性解放的观念,个体生命的价值和权利,从此得到了确认。但在以后的发展中,却不断发生用抽象的群体价值、利益否认个体价值、利益的观念和行为的偏差。比如,“为人民服务”,至今也是我们的基本治国理念,这本身是没有问题的;问题在于对它的理解,在一些人那里,“人民”成了一个抽象的群体概念。而这一次,在救灾中,“为人民服务”,就成了实实在在地为每一个具体的生命个体,他们的生存、温饱、发展负责,这正是“为人民服务”的治国理念的正本清源。不仅治国如此,我们每一个人对人的爱也必须落实为对一个个具体的人的具体帮助。

    其二,关爱每一个生命,同时就意味着承认每一个生命都是“平等”的。这一次救灾的一个最大特点,就是完全打破了原来的等级观念,即所谓“在灾难面前人人平等”。这样的“生命平等”的意识也应该成为一个基本价值理念,并成为我们追求社会公正与平等的基本依据。

    其三,给最危急、最困难的,也就是最需要帮助的人以最及时的救助。这是这次救灾不言而喻的基本原则,它其实也是有着普遍意义的,就是我们关爱生命,首先是关爱弱者的生命,这也是五四时期的先驱者所提出的“弱者、幼者本位”的观念。有朋友提出“生命至上的理念首先要充分体现在孩子身上”,这大概已经成为经历救灾以后的中国人的一个共识。能不能把“亏什么不能亏教育”作为治国的基本理念,把“谁在教育上出了问题,就罢官,走人”成为一个制度,真正把教育置于今后中国整个国家、社会发展首要的、绝对“不能亏”的地位,不仅在理念上,更要在制度上得到保证,这是我们在救灾以后必须思考和解决的问题。在我看来,“关爱孩子的生命”应该成为义工、志愿者的一个基本理念。

    其四,在救灾中人们关心和考虑的,不仅是孩子现实的生命存亡和温饱问题,还有他们今后一生的长远发展。这也有普遍的意义。就是说,我们所说的“生命”不只是生理意义上的肉体生命,更是一种精神生命。这次救灾,不仅医治伤病,也注重心理的治疗,就表现了这样的对人的生命的物质与精神的双重关怀。我们所说的人权,生存权、温饱权和发展权,是缺一不可的。这次震灾所突现的,就是这三大人权。这里我还想谈的是公民参与社会活动和社会管理的权利的问题。这一次救灾,民间组织所显示的力量,是一个重要的启示:“敬畏、尊重生命”的观念,应该包含“尊重和保障人的公民权利”的内容,我们所要建立的是这样的公民社会,在这里,“公民意识落实为公民的普遍自觉,公民的权利得到法律的保障”,“每一个公民都有充分的自由和有效的途径,主动参与社会活动和社会管理”。希望这次救灾能够成为构建公民社会的新的开端:我们已经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其五,我们所说的“敬畏、关爱生命”的观念,它还包含着一个“生命相互依存”的“约定”。这大概是所有的人在这次救灾中的共同感受,由此形成了“生命共同体”的概念,其背后是一个普世价值观念:“每一个人的不幸都与我们有关,每一个地方的不公正都是对我们的羞辱,每次对别人苦难的冷漠都是我们为命运自挖的墓地”。这也是我多次谈到的,鲁迅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还感到“无穷的远方,无数的人们,都和我有关”。当你眼里只有自己时,这世界很小很小;当你眼里有了别人,你自己的生命境界就很大很大了。——我们应该珍惜这由数万人的生命换来的生命体验,将“生命相互依存”的观念化为自己的信念,并转化为更加自觉的义工、志愿者行动。

    其六,我们说生命视野、境界的扩大,也包括看到了中国之外的世界,而且也是那样充满了仁爱。如顾顺中《大难兴邦,震情唤醒公民意识》所说,我们突然发现,“这里的‘地’,已不只是中华大地,而是全球各地;‘人’也不只是中华儿女,而是包括了不同民族、不同肤色的全球民众”。日本参议院议长说得好:这次中国四川的震灾,可谓“全球之痛”。有朋友说得好,通过这次救灾,我们不仅要“感恩”中华儿女,更要“感恩世界”,人以仁爱之心对我,我更应以仁爱之心对人。

    其七,当然,人性的扭曲之外,更有人性的美好。这次救灾所展示的人性的光辉,让我们所有的人为之感动而震撼,也是举世瞩目的。我们说人的生命之所以值得尊重,就因为它蕴涵着这样美好的人性。我们如何将这样的“扬善抑恶”成为一种价值理念,变成更自觉的行动?我以为,应该有三个层面的努力。首先是,我们自己要努力“扬善抑恶”,自觉地发掘、发扬自己内心最美好的东西,中国传统讲“修身养性”,在某种程度上,就是“扬善抑恶”。二是在相处中要最大限度地释放对方的善意。这也是我经常说的,对方的弱点,毛病,以至恶的方面,心里要有数;但更看重他的优点,善处,以善相处。最后,还得有制度的保证。我说过,一个健全的社会,总是“扬善抑恶”的;一旦出现“扬恶抑善”,这个社会就出问题了。如何建立“扬善抑恶”的机制,应该是我们所说的“社会改革”的重要任务。

    最后要说的是,我们还应该把我们这里讨论的“生命至上”的观念,变成一种治国理念。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在进行现代化建设,为实现四个现代化而努力;问题是,实现现代化的目的是什么?很长时期以来,我们奉行的是以“富国强兵”为目的的现代化路线。这固然是为了满足国家独立与富强的要求,自然也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其对于人民利益的忽视,以及“见物不见人”的弊病是明显的,其后果也是严重的。这些年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应该说,这是治国理念上的一个进步;通过这一次救灾,我们对“以人为本”的理念的认识,可以有一个深化,应该更明确地指出,“以人为本”,就是“一切为了每一个个体生命的健全发展”。这次救灾,还有力地证明,只有实实在在地为每一个个体生命负责,为他们的生存,温饱和发展尽职,政府的权力才真正获得公信力和合法性。

    (本文为作者5月24日在北京大学的演讲,本报将分两期刊发节选内容。)徐福生摄

    

    钱理群,1939年生于重庆,祖籍浙江杭州。著名学者。主要从事鲁迅、中国现代文学史研究与写作,关注20世纪中国知识分子精神史。主要著作有《心灵探寻》、《周作人论》、《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合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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