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不是小说的宝顶

日期:2005-11-03 作者:李美皆 来源:文学报


    本月撰稿李美皆

    目前小说存在着过于强调长篇的倾向,长篇被视为小说的最高宝顶,作家能否不朽,似乎就看能否在长篇的金光中一“炫”了。“长篇是试金石”的观念导致某些优秀的作家为了证明长篇不是自己的阿喀琉斯之踵而破釜沉舟奋力一搏,结果由于紧张和患得患失而并不理想。

    余华从十年前开始专攻长篇,因为不在状态,先后废弃了三部长篇小说的初稿。最后,干脆另起炉灶,开始写第四部——《兄弟》。前段时间,《兄弟》的上部先出来了,印象最深的就是余华把一个情节放大,写了六万字,其中不乏煽情。四十万字的作品,分两次出,是一气撑不下来,中间要歇口气?还是急于要证明自己呢?《兄弟》对余华来说,就是一次缓冲,一次喘息。不能说他创作定力不够,但也不能不说他已经临近极限。不能说他故意把篇幅拉长,但也不能说毫无这种考虑在内。既然这样,何必非要勉强自己去攻长篇呢?长篇是一个容器,作家是否要写作长篇,取决于他的内容是否需要这样一个容器。片面追求形式上的长篇,难免会出现兑水现象。

    如果一部小说分两次出都不影响阅读的话,应该分为两部也并无不可。那么,何必非要合在一起称一部呢?无非就是为了一个可观的规模。可是,鸿篇巨制并不仅指篇幅。余华过多表达的对于长篇的自信,恰恰让人看出其内心深处的虚弱和不自信,就像一个走夜路的人因为害怕而故意弄出很大的声音一样。这种自我嘉许,更像一种自我勉励、自我暗示。可是,再怎么拼命给自己打气,最终说明问题的还是作品,最终公允评判的还是读者。而真正的自信是不需要告诉别人的。

    中国现在每年都有上千部长篇问世,所以,我们缺乏的并不是长篇,而是佳篇。一个作家完全没有必要为自己写不好长篇而遗憾,甚至自卑。有人说,鲁迅的弱项是没有长篇。这个说法本身就是站不住脚的,这实际上是在假定一个作家应该长中短都来得,然后才能证明是优秀的。可是,没有什么应该不应该,作家不存在全面发展的问题。而与这个说法相对的是,很少有人遗憾某位作家的弱项是没有中短篇。这就意味着,没有人把写不好中短篇当作一种遗憾。这种观念是不言而喻而又根深蒂固的,长篇因此总是被高看一眼。

    长中短篇地位应该是平等的。长跑、短跑没有孰优孰劣之分,马拉松的桂冠的确与众不同,但那是因为奥林匹克的起源是马拉松,而不是因为马拉松是最长的项目。优秀的作品同样不在其长短,长度只有二十个字的唐诗一样可以流传千古。优秀的作家也不在其擅长的是长篇还是短制,莫泊桑,契诃夫,鲁迅已经向我们证明了:作家一辈子安于短篇也可以同样优秀。

    文坛重长篇的倾向,跟号称“中国的诺贝尔文学奖”的茅盾文学奖只奖长篇也有关系,这等于公然向作家暗示了长篇小说的宝顶地位。

    长篇固然见功力,但如果片面强调长篇的“尊贵”,就会对小说造成不良影响,甚至使一些已经证明比较优秀的作家都耿耿于怀,勉强自己去攻克长篇,不获成功,反而使自己的创作丧失自信。文坛应该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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